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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常常想起马忠琦,想起他的家乡,想起那些丢了土地,房屋被拆,无助无依的农民。

那个冬天,我在宁夏海原县采访政府行政中心搬迁一事。冰天雪地里,回民的农妇用体温温暖我冻僵的手脚,给我做了酸菜土豆面条,让我坐上热炕,盖上毯子。尽管有很多虱子,咬得我全身发痒,但是,我没说。我知道,那是他们能给我的,仅有的东西。

农妇问,面条好吃吗?

我答,只能吃一顿,太饿了,想吃肉。下顿再吃酸菜面,肚子就太寡了。

农妇说,你真老实,没说假话。我们几个月才能吃一顿肉。地被征了,屋子被拆了,出去打工,人家嫌我老。明年连酸菜面都没得吃了。

在村里采访完之后,回到县城。一下车,我就被警车围住了,闪烁的蓝光照耀得我睁不开眼睛。有人叫了我一声“小罗”。当时,我觉得那个声音无比阴森,像来自地狱。

当地政府官员要我交出所有的采访资料。幸好,我提前藏起来了。所以,我可以发表《海原双城记》,以及关于马忠琦案的报道。后来,均遭遇“河蟹”的压力。

可是,农民仍然信任我,信赖媒体的力量。上个月,有人写信告诉我,他们的日子仍然艰难。他们说,不求报道,我抽空把信读完就好。那样的话,让我陡然心酸。

我想不出来,自己还能有什么作为。今晚,就重提一件旧事。

马忠琦,是宁夏海原县一个阿訇的儿子,开了一个加油站,在城外黄土坡下。

2009年,政府要搬到60公里之外的黑城镇。老百姓慌了,三次集体上访。事后,有5人被以“非法游行、集会示威罪”判刑。

马忠琦认为,“县城大事,匹夫有责”,在2010年发表了20多篇批判性博文。当年9月,被国保大队调查;10月,马忠琦被检察院以逃税罪批捕。其辩护律师周泽认为是当地政府“因言治罪”。2011年3月,一审宣判,马中琦应处三年半有期徒刑,罚金10万元;5月,二审开庭,至今未判。

2011年1月4日,老城冰雪纷飞,我在当地采访。海原宾馆的餐厅喜气洋洋,检察长李万刚西装革履,等候电视台的采访,关于该院的精神文明成果。我跻身席间。

餐桌上,气氛愉快,笑容绽放。我思量良久,鼓足勇气,抓住机会侧身提问,“请问检察长,马忠琦的案件进展怎么样了?笑声顿时消失,我只听见自己的心跳声。

检察长拉下脸,没正眼看我,抬手一摆,提示我别问。旁边的官员也低头摇手,叫我住口。不过,很快,检察长笑容重现,其他人的谈笑附和声也像渐渐涨潮的海水。

一个回落之后,我深呼吸了一下,再次注视检察长,接着问,“马忠琦已经补缴了税款,为什么还要批捕,追究刑事责任?好像不符合刑法第201条的规定?”

这次,检察长生气了,抬头盯着我,“饭桌上,不谈工作。”

我追着问,“我是觉得批捕不正常,另外为什么逃税罪不是由经侦的人来侦查,而是国保大队?”

“你是记者,我尊重你,但是你要注意你的职业道德。案件的信息不能公开。”

“我觉得我的职业道德没问题,案件的程序性信息是可以公开的。”

“对于这个案件,我什么都不会告诉你,我只说一句,我是依法办案。”

“可是,刑法第201条明明规定,补缴了税款的人,不再追究刑事责任。”

检察长脸露怒气。

旁边的副检察长帮忙圆场,“不同情况可以不同处理”

“法律明文规定的事情,怎么可以不同处理?”

终于没人理我了。席间重新响起海原方言的谈笑声。

过了十几分钟,旁边一个年轻的检察官轻声问我,“罗记者,你也是学法律的?我西北政法大学毕业的,在西安。”

都是学法律的!一种“他乡遇故知”的亲切油然而生,我连忙笑着把名片递给他。

检察长突然严厉地用手指对着那个检察官,“你什么都不许说!”

年轻的脸庞低下来,后来,再也没抬起过。拿着名片的手悬了片刻,最后,把名片放在餐桌上。过了一会,又拿起来,又放下。

我多么希望他勇敢地,装出一副正义凛然的摸样,把名片扔在地上,这样我的心会好受点。

 

(注:此为旧文,放在自己的博客里,为了不忘记海原带给我的一切感受,好的和坏的。另外,也以此文纪念我和珊珊在河边谈心的夜晚。写这篇文章,是我对她的承诺。)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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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洁琪

罗洁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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