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午时分,醒来了。终于沉沉地睡了一觉,神经缓过来了。窗外是雨声,隐隐的秋意,清凉袭人。我躺在大红被子上发呆,毫无缘由地想起张爱玲写的“雨声潺潺,像住在溪边。宁愿天天下雨,以为你是因为下雨不来”。
空气里散发着百合花的甜香。那是同事送我的贺婚礼物。我保留了一枝洁白的百合和几枝康乃馨。红色吉祥的花束,在昨晚,抛给了待嫁的姑娘。
还记得,那一声雀跃欢呼,兴奋的脸庞,低垂掩面的柳枝,昏黄的灯色,一池碧绿的湖水,一长排的桌子,杯盘残留着奶香,情谊尤暖。如斯良辰,影影绰绰,如梦如幻。醒来后,都觉得不真实,那些朋友竟然都为我而来,来的理由是因为我嫁人了。
这也是临时起意的策划,我的人生总是由无数个冲动构成。本来想,就这样结婚的,连婚假都不请了。请了假,我都不知道该和谁玩。后来,有同事告诉我,公司很多人为我终于嫁出去了而兴奋。我说,天啊,把我当“老大难”了,尽管我不否认这是事实。
接着,看到博客留言,有很多祝福,我忽然也兴奋起来了。于是,昨天下午就请了同事来日坛公园的湖边喝喜酒。
那是我人生中唯一的日子啊,一个个的镜头,像电影。
黄昏时分,我和新郎买了六瓶香槟、一堆水果还有“马大姐”喜糖。(事后,新郎责备我,怎么不买一些高级的喜糖。我觉得很无辜,因为实在是不知道去哪买那些东西。)东西太沉重,我们在泛利大厦对面雇了一辆人力三轮车去日坛公园。车夫要价十元钱,我惊奇地问,“怎么和出租车一样贵啊,能不能便宜一点?新郎一屁股坐上去,只说了一句话,“别听女人的”。
车夫很勇敢,带着我们在车流中穿梭。我神经紧张,异常后悔。可是,新郎却闭着眼睛,笑眯眯地说,“你看,有风,像电影一样,我们坐着婚车”。
有水的地方,让人心情温柔。“石舫咖啡”,在日坛公园的湖边。这是小安帮我挑选的地方。每逢重要的活动,我都离不开她,因为她有母仪天下的潜质,总会让事情有格调。
有了飘忽不定的烛光之后,我就忘记了那一夜是否有月光。客人带着喜庆而来,让我有了真的在结婚的感觉。好像,喜庆不是因为我结婚,而是因为他们的到来。
在音乐和起哄声中,我收到了让我颤抖的卡片,还有比我的婚戒来得更早的金银珠宝。后来,朋友追问我的“罗曼史”,我一个人在答记者问。作为记者,我第一次发现,原来被采访是那么难以对付。新郎躲到黑暗的柳枝下了。这个人,只有喝多了,才会在陌生人面前讲话,授课除外。
席间,有朋友说,看了我上一篇博文,觉得结婚应该是一个简单的决策,不应该有太多束缚和考虑。我立刻反驳,那是误读啊。结婚是大事,不是“一咬牙、一闭眼、心一横”的事情,一失足会酿千古恨。结婚前,是需要对这个人的品性等有充分把握的。一切都应该回归到对这个人的考虑,而不是注重于这个人所附带的社会属性。当然,我是没资格说这些话的,我的婚姻才开始,天知道,我最后会不会输得一塌糊涂。不过,我认为,要相信,人生是很多场豪赌,正因为不是唯一,所以人活着才有希望。
在博客留言中,很多人说我很幸福。我不否认,在人生的那一刹那,我是幸福的。但是,我始终相信,“life is hard”。我对生活的艰辛是很清醒的,我从来没有盼望过飞扬不息的幸福,我说过,我这个人不相信永恒。人生没有永恒的苦难,也不会有永恒的幸福。
我喜欢王安忆在《长恨歌》里写的上海人的寻常日子,“上海弄堂里的做人,是悉心悉意,全神贯注的”,“不想创造历史,只想创造自己的,没有大志气,却用尽了实力的那种”。无论战争还是和平,平凡人都需要那样的心态去生活,只要你还想活下去。
这是周末的午后,四点多。我一杯又一杯地喝着昨晚剩下的香槟。外面又冷又湿,我没有去买菜。这个屋子,只有我在结婚前夜带来的几条裙子,一点都不保暖。我一个人吃着同事“兔子”昨晚为我买的味多美高级面包,里面有柔软的乳酪,让我心生惊喜。
故事里的午后
窗外的雨水仍然滴檐,马路的车声终于缓慢下来,但是,仍然不绝于耳。天色迷蒙,潮气弥漫,好像回到童年的外婆家。我忽然想起我的外婆来了。
高中的时候,我在县城读中学。暑假回来,常常是我一个人在家,或者去相邻的外婆家。现在都想不起来了,那个时候,哥哥和弟弟都去哪里了。我只记得,从少女时代开始,我就害怕午后,午后泛着太阳的白光,让人消极沉沦,正如王安忆所说“午后是闺阁里的苍凉暮年,心都要老了,做人却还没开头似的”。我独自呆着,百无聊赖,恐惧着漫长无尽头的时光。躺在家里的沙发,能看到门前江河的滟滟水光倒映在白色的天花板上,孤独地等待着炊烟的味道,和黄昏时分孩童戏水的声音。如果下雨天,我就在外婆家里和两个老人呆着,托着下巴,坐在天井边上,等雨停。那时的天,应该是青灰色的。
当时,我还小,外婆还没开始对我讲她和外公的故事。等到2002年,外公去世了,她才和我一次又一次说,她是村里地主的女儿,外公是镇上地主的儿子,在乡下当教书先生。她十五岁那年,梳着长长的辫子,缠着红绳,到镇上读书。放学路上,一群少年常常围着她,高声喊我外公的名字。她很害羞,就躲到现在所住的这条水巷里。在没有自来水的年代,这条青石铺就的巷子,是镇上人们到江里挑水的必经之地。没多久,外公家有长辈病危,需要冲喜,请求外婆嫁入钱氏家门。外婆说,还想读书。太公说,你嫁过来,还可以继续读书。
就这样,外婆嫁进来了。外婆70多岁的时候,有一天,也是午后,外婆和我坐在舅舅家杂乱的沙发上,像少女一样羞涩地掩面和我说起,那一天,外公穿着长衫,而她凤冠霞帔,八人抬着大轿子,一队人奏乐,把她迎娶。那一天,她风光无限。
但是,太公食言了。从那以后,小小年纪的外婆就和太公的小妾一起到田里劳作,再然后,就遇上斗地主和闹饥荒的年代。外公的小妾,只比外婆年长十多岁。她本来是广州城里的千金小姐,玉足瘦小。在逃日本鬼子的时候,与家人失散,沦落驿路。是在外做生意的太公把她捡回家。那年,她还是少女。从那以后,她再也没回去广州,也找不到家人。我们一家人都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,从小到大,我们都只是称她为“太婆”。
结婚后,外公和外婆竟然很恩爱。外婆到田间劳作回来,黄昏时分,就在祖屋门前的小房间洗澡。外公会把洗好晒干净的衣服折好,从门上的小缝递进去。外公每天骑自行车往返于乡间小路,去中学授课。那个中学,我去过。小时候,外公的小女儿,即我阿姨,在夕阳西下时,骑自行车带我穿梭绿野,去中学喂鸡。我记得,我很喜欢去。清晨,外公出门讲课,外婆会早早起来,提前给外公切好烟草丝。在我们镇上,那个年代,男人都抽烟草。
长大后,很多次,我妈妈满眼羡慕地和我说起,外公外婆很恩爱。她长大后,也像她妈妈一样嫁入地主家,但是,却没有那样的福气。恩爱,是命,可遇不可求,我从小就明白。
后来,外公走路不灵便了,因为长期站在讲台上,骨质疏松了。但是,他脾气犟,好面子,不愿意用拐杖走路。不知道,从哪年起,外公就长期呆在那个昏暗的祖屋,一直在那张躺椅上。读大学后,每逢暑假,我还是会去外婆家,和两个老人家坐一坐。但是,已经忘记了,是否还一起,托着下巴,看迷蒙蒙的天井,等雨停。
只是,偶尔在电话里听妈妈说起,十几年了,外公越来越走不动了,脾气也越来越不好,半夜常常要翻身。外婆也老了,没力气了,有时候,要跪下来,才能扛动外公的腿。妈妈生气地说,外公一点都不体谅外婆,一旦外婆不在身边,他就大声喊“阿聋”(老了之后,外公称外婆“阿聋” )。外婆夜里睡不好,身体也越来越差。我记得,当时我哭着说,妈妈和她的兄弟姐妹不孝。
2002年,我的家乡又发洪水,我和外公的家都被淹了。我在北京读书,家里人没有告诉我具体的灾情。暑假的某一天,我回家,发现大门紧锁,没人在,习惯性地跑去外婆家。走到门口,却发现,家人披麻戴孝地站在外公的灵牌之前。
几天后,家人怕外婆伤心过度,小阿姨把外婆接去县城了。又有一个暑假,七十多岁的外婆让我带她去县城的职业中学玩。外婆竟然还爱坐秋千,爱爬山,她没有垮掉。只是,她喜欢去找“仙婆”作法,给外公“打电话”。有一天,外婆很开心地笑着说,她去“打电话”了,外公通过“仙婆”说,“我就知道我的阿聋来了”。
现在作了我新郎的男人,当年常常问起,外婆还去打“天地长途”吗?我说,不去了,十五元一次,后来,外婆嫌贵,打得少了。他说,给外婆一些钱,让她有空多打打。
再到后来,外婆做了股骨手术,还生了一场大病。但是,现在,还爱去爬山,还爱为子孙后代的事情操心,偶尔还找“仙婆”为外公改善居住的环境。今年春节离家前,她用干枯衰老的手握着我的手说,她的心愿是要我结婚安定下来。
去年,当我一个人的时候,妈妈说,她和外婆、阿姨都很喜欢我那个男人,他足够老实,叫我们不要分开了。当时,我还赌气说,“既然外婆喜欢他,那让外婆和他过好了”。
但是,我就算再嘴硬,都无法否认我记忆中的那个午后,是真的安宁美好。
很多年前,我来北京上学。在广州的大学吃得很好,3元钱就能在食堂买白切鸡腿。如果我能足够忍耐,等到食堂快关门的时候,饭堂的师傅会以2.5元卖给我一个鸡腿。那样的话,我会很快乐。到了北京,再也吃不到那样的鸡腿,而我偏生一副“宁缺毋滥”的脾气,就是吞不下芹菜、土豆、红萝卜等杂烩的菜,而且,没有花生油,还是菜仔油。所以,我常常饿得眼冒金星,内分泌失调,失眠成病。
有一天,我跑到今天成为我新郎的男人的宿舍,说,我很多天没睡好了,喝了二锅头都睡不着。于是,我躺在那个90公分的小床上,他搬了个凳子坐在旁边,一直摇着扇,像驴一样,没停过。对了,那是盛夏。后来,在习习凉风中,我睡着了。醒来后,已是午后。我们站在那个单身宿舍的阳台上,看着窗外乱长的杂草,胡乱地说话。在我的记忆里,那个午后像雨后。
人生的春夏
其实,我从来没认真地思考过外婆的故事,因为我一直都真实地生活在故事当中。无论我的外婆、妈妈还是我的阿姨,这些女人的光阴,都极其琐碎、艰难,当然偶有欢乐。
不知道,从什么时候开始,我心存一个信念,“当你最终幸福的时候,你会明白,所有的等待都是值得的”。只是,这样的等待常常过于漫长,让人犹如踟蹰在黑暗无边的隧道,孤独又彷徨。
我也走过,在那个异常寒冷的春天。很奇怪,尽管几十年来,春去秋来,我却没有真正地感受过一个季节的存在。但是,在那一年,在我的生命中,我第一次真实地感受到春天的存在,并且发现,原来,春天比冬天寒冷,会让人无缘无故地身体颤抖,泪流满脸。可是,奇怪的是,我没有宗教信仰,却感受到天父的存在,相信自己被爱。有一天,走在上班的路上,我抬头看着灵境胡同两侧那嫩黄如烟的柳芽,对着晨曦中的蓝天,竟然自言自语了一声,“father”。
这是真实发生的。我没有骗你。然后,我迎来了生命的夏天。有一天,我对虫子说,“在我的人生中,我竟然第一次感受到夏天,好像自己的生命力在瞬间绽放,是盛葳啊,如逢初夏。”所以,尽管今年酷暑高温,可是,这个夏天,对于我来说,是具有抽象意义的。
当我说那句话的时候,我还没确信这份爱情。只是,觉得找到了自己,对世间很多事情,确立了底线,明白了和接受了这个道理,“世事中的爱恨、对错、好坏,并非两界分明,中间还有很多的妥协、无奈以及不可言说”。
有个结婚多年的朋友对我说,婚姻就是知根知底,知道对方能有多好,能有多坏,你不会对他有过高的期望,也不担心他会有更深的伤害。我觉得很有道理。
昨天,在准备喜酒之前,我和新郎商谈,想反悔一件重大的事情,他还是用宁死不屈的口吻硬硬地说话,“你不能让一个人男人说话像放屁,一言既出,怎么能反悔?”。我只能拼命地吞口水,若是几年前,我会生气地吵架,然后离家出走。现在,不会了。我知道,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。
他是这样的一个人,我一点办法都没有。我只是希望,我和他都不要太累,偶尔会觉得心脏和神经的抗压能力都不够强。我觉得,中国的男人和女人,很多人都很可怜,活得焦虑沉重。如果我们国家的制度懂得人性化,其实,我们这些平民的人生,可以是任着性子的平原漫步,而不是殚思竭虑的攀登。
Life is hard .If you do not want to turn away , go back and embrace him.----- 这是很多年前,我的好朋友送给我的,她是牧师的女儿。此刻,我很想念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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